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保障学生全面发展,4月16日至17日,教育部在山东济南召开了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现场经验交流会。教育部副部长、国家总督学陈小娅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上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加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加强了中小学校的管理。但目前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制约着新时期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当前要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认真解决好当前一些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学段和年级、走读生和寄宿生的实际需要,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包括自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并组织全面检查。坚决纠正各种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正确引导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切实把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二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提高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三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逐步完善教育评价办法。不以升学率对学校排队,不单纯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制止对高考成绩的各种炒作。四要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五要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避免简单撤点并校,重视解决当前城镇化过程中不同程度出现的大班额问题。六要强化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和健康。七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择校现象。完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地区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现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陈小娅副部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省级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抓紧抓好。
近些年来,通过山东等地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在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会议总结交流了各地在加强学校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好的做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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