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了一项针对“青少年网络伤害问题研究”课题的调查,青少年上网时间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有近半数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
该项调查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开展。在2008年5月-2009年5月,针对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长沙五个城市展开,共计2.4万名网民参与了此次网络调查。
色情暴力造网络伤害
调查显示:48.28%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43.39%的青少年收到过含有暴力、色情、恐吓、教唆、引诱等内容的电子邮件或电子贺卡;14.49%的青少年因为相信了网上的虚假信息造成了财物或身心的伤害。色情信息和暴力信息是青少年遭受网络伤害的两大因素。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统计,抢劫罪的数量在1999年以后上升为未成年人犯罪之首,性犯罪案例近年来也有所增加,这两种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八成左右都与网络有关。调查发现,网络里的色情信息对青春期孩子的影响甚至大过暴力信息。
平均每天上网5.3小时
此外,青少年每天平均上网时长为5.3小时,平均每周上网时长为37.1小时,其中每天上网时长为8小时及以上的占37.0%。而全国的网民平均每周上网时长为16.2小时。
青少年网民的平均上网时长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
七成孩子靠网络减压
调查中,69.4%的人认为上网或玩网络游戏是一种给生活减压或发泄情感的方式。专家介绍,人们在上网时缺少“他人在场”的压力,“快乐原则”支配着个体行为,日常生活中被压抑的情感在网络上得到宣泄,包括网上浏览不良信息、网络谩骂等行为。
四类青少年易得网瘾
“如果你有一段时间(比如3天)不上网,会觉得难受吗?”针对这一问题,有55.32%的青少年给了肯定回答。此外,55.2%的青少年有过“因上网导致的不适的身体反应”。根据本次调查分析,四类青少年人群易发展成网络成瘾的受害者,分别是生活在家庭环境冷漠,缺少温情教养方式的青少年;采用幻想和退避等不成熟应对方式心理的青少年;社交焦虑水平较高和社交效能感较低的青少年;自我认同度较低的青少年。
■专家建议
建立公益性网吧
调查报告总结,公益上网场所是针对目前治理青少年网瘾的消极封堵措施和药物治理效果甚微而进行的一项探索性措施。据悉,长沙市城区已建成150家未成年人公益上网场所。
公益网吧对网页和游戏有一定的过滤,青少年每天都可以在那里上网两个小时,但是上网需要各项功课做完,并且得到家长允许;当天在公益网吧上网的青少年不得再到其他网吧上网。(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周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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