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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中作乐,看看很雷很欢乐的司考考试题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0/6/1 6:27:42 信息来源:课堂作文 点击:我要投稿

 

有一个人被打得半死,送到医院,结果医院失火,被烧死了;还有一个人被砍了7刀,凭着顽强生命力硬是苏醒过来,结果刚迈了两步,即踩空跌下山崖摔死了……这些不是冷笑话也不是社会新闻,而是号称超级残酷的司法考试中的案例。近日,有网友开帖总结司法考试中的各种雷人案例,围观网友表示,这些题目出得太匪夷所思太欢乐了,搞不好考试的时候都会笑场。要比这个世上到底谁最惨,谁也没有司法考试案例里的那些甲乙丙丁惨。

天涯网友“肖狩”总结的第一个雷人案例类型,叫做“老天要你死,不死也得死系列”。

有一题是:“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送到医院救治保住性命。可是当晚,医院发生火灾,乙惨被烧死。”如果说这个乙是运气欠佳,那么下面这位的人生就更加“杯具”,简直就像无厘头电影中的情节。“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7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了,遂离去。但苏某生命力顽强,苏醒后,却刚迈了两步即踩空跌下山崖摔死。”这样的情节,完全颠覆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定律。

所谓悲喜交加,雷人之至,还可以从这个案例中看出:“乙要杀人故意瞄准李某的头部开枪,由于枪法极差,没有射中,打中其他不足以致死的部位。”看到这里,不要以为这个被害人就万幸了。结局是这样:“由于李某系血友病患者,最后流血不止而死亡。”网友“kk300”表示:“这些案例故事好曲折啊,一方面让人觉得搞笑雷人;另一方面又有一点《死神来了》的味道。”

“不得不死”系列中,最牛的要数这个双保险案例:“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15分钟后遇一陡坡,必会坠入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车开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暴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

奇人奇事系列

“肖狩”还总结了一批“奇人奇事”案例,比如“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在外游荡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楼主点评说:“精神病人丙牺牲自己阻止犯罪的行为值得表彰啊。”更离奇的要算这个案例:“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地后,甲上前发现死者是自己的父亲。后查明,甲的子弹并未击中父亲,其父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而死亡。”楼主感叹:“一波三折的杀人经历呀!”

有些案例,一看题目让人忍不住想要笑,“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便扑到乙身上强脱其衣。乙被扒光后惊醒,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楼主表示:“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才是真正的亮点!”

网友“未未六艺”认为:“能想出这些案例的人不是一般的有才。”网友“ttpp1234”说:“我参加过司考,被这些题搞崩溃了,帮楼主补充一个:甲半夜进入乙家偷东西,被乙发现,甲在厨房拿刀,对乙说,你别过来,我胆小,你过来我就死给你看,然后在自己的身上扎了一刀,在乙惊愕不已的情况下,翻窗逃走。”网友“相望敬亭山”分析说:“这些案例大部分出自司考的选择题,看到真题后估计大家会更觉得崩溃,因为常常是一个题中有四个这样诡异的案例,出题老师真是想像力极其丰富啊!”

激发网友研究法律

据参加过司法考试的网友反映,这些并非恶搞,的确都是真题。南京市司法局有关工作人员证实,这些题目都是司法考试中的案例,虽然看似雷人,但都有法律条款上的考点。

网友“太平洋洋”说:“我还以为法律很枯燥呢,原来这么搞笑哇,激发我对法律的兴趣。”网友“小正太”说:“大家觉得这个就很好笑的话,买本真题集做做。做完了,你就知道啥叫做幽默了。”网友“sfsfsf”说:“等你做题但是想不出答案的时候,你就知道这些题目有多无奈了,唉。”

除了楼主提供的大量雷人案例之外,参加过司考和准备参加司考的网友也纷纷贡献各种雷人的司考题目。网友“荞麦饭”贡献了著名的“王老五遗产”案例:王老五是甲国人,经常居住地和工作地在乙国,在丙国有财产,坐上了丁国飞往戊国的飞机,飞机飞到己国的半路上掉下来了……

网友“天热好灌水”也补充了一个经典案例:“甲趁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他说:“当年我在考场里面笑喷了,不知为何当场的人都很淡定。”

也有理智的网友告诉大家,这些题目虽然看似“雷人”,但都是为了培养司法人才啊:“其实都是很直接的考法条,就是看因果关系的认定,未遂和中止之类的判定,涉及多个国家的纠结案例有些是国际法上的管辖认定,都是真题……直白、清楚地表达了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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