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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打“假学历”七种证书不被认证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0/7/21 19:53:36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19日公布了新一批国家承认的国外高校学历名单,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研究经历证明等7种情况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同日,该网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400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这是2004年国务院《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首次全面系统地公布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公布国外学历学位的认证范围,有七种证书不能认证:一、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二、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三、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四、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五、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六、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七、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央视在新闻联播里简要报道了相关消息。新华社也发表了《权威信息是“学历打假”的利器》的记者署名评论,指出,教育部这次逐一列出的办学名单、6个方面的重要提醒以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和7种不能认证的证书,详尽细致的内容不仅有助于公众全面了解中外合作办学的最新情况,也能使人们辨别“洋学历”的真假。

评论认为,当今时代,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学历作为一个人所受教育的直接证明,是求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高学历、“洋学历”备受青睐。一些人想靠假的“洋文凭”装点门面谋取功名,便有一些中介机构打着中外合作办学的幌子贩卖“洋文凭”,双方各取所需,一批批假“洋文凭”面世,玷污了学历尊严,扰乱了教育环境,更腐蚀着社会诚信观念。随着教育部全面公布并及时更新中外合作办学的权威信息,靠假学历浑水摸鱼的乱象一定能得到有效治理,社会诚信的基石也必将在一次次识假纠错中得到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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