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版权申明

网络信息 | 家校互动 |
网络作文 | 竞赛作文 |
小考频道 | 中考频道 | 高考频道 |
新华教育 | 人民教育 | 新浪教育 |


祝福 | 帮助 | 网址 |
网站社区 | 媒体报道 | 同行作文 | 作文点睛 | 教师频道 | 资讯频道 | 英语频道 | 搜狐教育 | 腾讯教育 | 网易教育 | 留言 | 链接 | 旧站 |
最新公告:     冠华作文网署假期间作文稿酬双倍!  [ghzw  2011年7月6日]            冠华作文网录用的作文、论文稿酬翻一倍  [ghzw  2011年6月13日]            冠华作文网发布征集令  [ghzw  2011年6月3日]            请大家到新网站注册,登陆发表作文。  [ghzw  2011年5月2日]            冠华作文网新年发红包了啦!  [ghzw  2011年1月20日]         订阅: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文章 下载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 冠华作文网 > 教育资讯 > 教育新闻 > 正文           ★★★
小学生帮同学忙收跑腿费 创"苦力公司"赚零花钱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0/9/18 10:40:59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我要投稿

 同学之间帮个忙,却要收取跑腿费。记者近日从昆明市一些中小学校了解到,一些学生利用住在学校附近、中午回家吃饭的机会,为不能出校门的同学代买一些食品,要收取0.5到1元钱的跑腿费。而且这种收费还获得了不少学生的认可,逐渐成为一种“潜规则”。

    代买一瓶可乐至少要收五角

    在昆明市官渡区某小学读六年级的小亮同学因家住学校附近,每天中午都要回家吃饭,平日里会帮同学代买东西。按照学校的规定,除非有特殊情况,只有走读的学生才可以出校,学校里面又没有超市,留校生中午想吃零食只能委托走校生代买。令小亮困惑的是,有些同学帮别人买东西还要收取0.5~1元的跑腿费,有时竟然要2元。收取跑腿费已经成为部分同学间的“潜规则”。“我不要同学的跑腿费,有时还会被同学说‘傻’。”小亮说。

    据了解,大部分六年级的同学都知道跑腿费一事,并已默许。“一般情况下,一瓶3元的可乐会收取0.5元的跑腿费。其他东西则视情况而定。“小龙爆料说。

    就读于另一所小学的小敏经常会叫同学代买东西。“一般买一瓶可乐我给他们五元,多出来的两元就是他们的跑腿费。而且大多数人都不会拒绝跑腿。”小敏说。站在一旁的小丽表示自己就曾给同学跑过腿:“爸妈给的零花钱不够花,跑腿很容易挣到钱。”身穿一身名牌的小刚说自己也帮同学跑过腿,虽然自己不缺钱花,但他觉得这样很好玩。

    在昆明某中学,绝大多数同学都表示帮助同学出于自愿,不会收取费用。但也有个别同学反映,昆明的各个学校都有这样的学生,只是程度不一样而已。

创“苦力公司” 自封“总经理”

    除了跑腿费以外,小学生赚钱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

    记者走访昆明的部分小学了解到,有的同学懒得抄写每天的作业,就付费请同学来抄,根据字数的多少,价位从1元到3元不等;有的同学乐意借钱给同学,获取一倍的利息;还有的同学曾经去过国外旅游,就将从国外买来的东西高价卖给同学……

    上小学六年级的小兵介绍说,他和班里其他几个男生还组建了“苦力公司”。每年学校组织春游的时候,他们就会帮同学背包,背一段路能获得2元的苦力钱。小兵作为该公司的创始人,自封为“总经理”,除了自己背包的钱,还可以从其他“员工”的手里获得30%酬劳。一天下来,小兵最多能挣80多元钱,就算生意不好,也有近40元的收入。小兵介绍说:“苦力公司是三年级的时候创立的,三年下来,参加卖苦力的同学人数从最初的3人发展到了15人。”当问及小兵创办公司原因时,他说:“不清楚,父母每月都会给400多元的零花钱。”

    -声音

    家长看法不一

    “我比较反对小学生的这种超前经济头脑,同学之间不是商品关系。孩子过早接触商业性的东西,他们的价值观就有可能偏重金钱。这对孩子今后的成长来说,不是一件好事。”一位家长说。另一位家长表示,以小学生的年龄和阅历,只可能扭曲商业精神。其次,如果孩子要学一点理财,主体应该是家庭,而非学校。

    一位家长说:“在高年级的同学中出现做生意的现象,不能一刀切地认为是坏事,也算是一种通过自己劳动赚钱的行为。如果他们能从中体会父母赚钱的不易,以后买东西时就不会乱花钱。”

这位专家不支持

    昆明小天马快乐教育俱乐部主席、家庭教育专家丁珊表示,她反对小学生做生意。未成年人有劳动的义务和权利。首先,出钱让同学办事会让同学关系物质化、金钱利益驱动化等;其次,对于收取酬劳的同学来说,挣钱原本不是一件坏事,但是不能将帮助同学和挣钱画等号,这样做会损害孩子的尊严;另外,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小学生花钱来雇同学做事会导致同学间的关系不平等。

    她认为,学校和家长都应该给予正确的观念引导。特别是家长应当给孩子提供正确的社会实践机会。比如,借鉴国外的孩子通过送报、捡球等方式来获得报酬。(文中学生均为化名)(生活新报 王一如)


点击更精彩!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更多
     
       
    • 姓名: *
    • 评论内容:
    •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版权申明 | 作文网 |

    地址:中国江苏 网监备案:32092502000081 E-mail:[email protected] 站长:陆浩
    编辑部、作文QQ群:228658618 通联部QQ:390008545 技术部QQ:81263931 版权所有©冠华作文网
    万网”提供技术支持 苏ICP备06005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