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发令”逼死初中女生一事还未消停,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又出“雷人”新规——学生上课必须“按规定”背书包,把书、笔、笔记本装书包内。据此,网友们把近年来中国校园颁布的“变态”、“雷人”规定举行大盘点,最绝的包括:晚上不准上厕所,每天晚上必须大便一次,不准拉布帘……
分析起来,“恶法”之所以能出台、能执行,有着肥沃的土壤。其一,校规可由学校领导随心所欲制订,无论大学,还是中小学,校长一句话,就是金口玉言;其二,校规在校内颁布之后,师生再有意见,也只是敢怒不敢言,鲜有人敢挑战校领导的权威,被批评事小,教师丢饭碗、学生被开事大;其三,如此校规,在某些“好事者”冲破层层阻力,发布在网上,被媒体报道之后,学校领导并不会因校规之“雷人”、“变态”而受丝毫影响,不会道歉,更不会因此辞职,最普遍的情况是校规不了了之,还可能追究发帖者的责任;其四,校规执行出了麻烦,比如学生“以死抗争”之后,在学校看来,也非校方责任,而是家庭问题与社会问题。这次“短发令”悲剧中,校方采取的就是这种应对方法,更重要的是,学校始终站在制高点上:“我们这样也是为了学生好”。
要遏制“恶法”的出台,从校规的制订上看,针对教师的校规,必须经过教师委员会讨论,针对学生的校规,必须经过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学生自治委员会(大学)讨论、审议,这是防止校长一句话,就成为校规的根本之策。上述“变态”、“雷人”校规的出台,有多少是事先听过教师和学生的意见的呢?
从校长的职权看,则是必须纳入师生的评价、监督,才能形成制约。美国哈佛大学前校长劳伦斯·萨默斯就曾因在一次论坛上发言称“女性存在先天弱点,因此,很少有人在科学和数学方面取得成就”而陷入困境;而中小学的管理,教师和家长有很大的发言权,甚至家长的评价,可以决定学校是继续办还是关门。如果以这样的管理规则,来考量我国大中小学的“雷人”校规,校长将因违背人性、违背教育管理常识,遭遇社会谴责。
所以,针对校园“恶法”一再出台,再说基本的人性常识、教育道理,期望校长能懂得教育以人为本,已经没有多大意义——如果校长没有这样的自觉意识,又能如何呢?应当积极思考的是,加快建立大中小学的校内民主管理制度,制约校领导的权力,包括推行校长公开遴选制度、构建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评价的机制,这才能使我国的学校管理走出低水平的恶性循环,才能铲除校园“恶法”滋生的土壤,才能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不一再受校园“恶法”伤害。
丙奇
上一篇文章: 孩子心里话为何不愿对父母说
下一篇文章: 探秘五大诱因:网瘾为何屡诱孩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