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4月4日电(记者袁军宝)初春时节,大自然无限生机。许多人都有学生时代和老师同学们集体户外郊游踏春的美好回忆,然而对于现在的中小学生来说,这样的机会怕是并不多。不时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难以界定等系列问题都让学校感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近日,枣庄市第十五中学、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等山东中小学采取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陪同、学校协助的做法搞春游,让人看到中小学破解集体户外活动安全难题的希望。学校和家长们的这份探索精神值得鼓励。山东省中小学能这么做,其他地方是不是也可以?
家长委员会组织参与学校集体活动带来诸多好处。首先,家长参与学校集体活动,实行一对一陪同,有效增加了学生的安全保障,同时也减少了学校的安全压力。中小学生们正值爱动的年龄,如果只有一两个老师带着他们外出,确实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而学生家长广泛参加,监管力量无形间就放大了很多倍。
其次,可以避免层层审批的程序制约,使活动的日常化得以实现。目前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为减少学生的安全隐患,往往采取简单的否定做法,即不管这些活动有没有意义,减少可能带来的追责才是要紧事,所以学校的很多活动也会就此作罢。而由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发起、组织学生活动,责任主体是家长委员会,在报批手续上自然就简便得多。
其三,这种亲子集体活动,对孩子和家长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交流、放松机会。现在许多家长也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平时很少能够放松下来和孩子好好交流;孩子周末和假期往往忙于写作业、上补习班。春游可以让家长和孩子都心安理得地放松一下。
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各地都要推动家长委员会建设。家长委员会建设得好,在监督学校工作、为学生减负、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等方面都可起到促进作用。看来,创造条件让孩子们走出教室到户外去,锻炼体能、磨砺意志、陶冶情操,家长委员会可以有所作为。
上一篇文章: "见义勇为加分"只认可不鼓励
下一篇文章: 早教培训观察:"育人"还是"圈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