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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教师王大绩谈2016年高考作文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6/7/7 8:50:05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我要投稿

事物”呢?又为什么不能像所有的给材料写作题目一样,把“答案是丰富多彩的”“心灵的选择”或“转折”当做话题呢?如果想透彻一点儿,涵盖全部材料的话题还真必须是“答案是丰富多彩的”“心灵的选择”或“转折”呢!可,这又绝对不能被阅卷认可。那么,这样的阅卷观念和做法——讲理么?
 
值得称道的是,上面一段只是假想。2016年天津卷写作题目焕然一新:“请围绕自己的阅读方式,结合个人的体验和思考,谈谈‘我的青春阅读’”——话题明确清晰,考生很容易瞄准踏板,加速助跑,纵身腾跃。看来完成写作,并非必须借助“任务驱动”来驱动。
 
那么,这种老套的“给话题”写作题目,是不是会限制考生的思想,桎梏他们的思维呢?当然不会,对这种那种、一种两种、三种更多种阅读方式,考生总有这样那样的“体验和思考”——能写出某种阅读方式的独特体验和思考,当然很好;写不出独特性,也未尝不可,因为任何“体验和思考”,自然都是“青春阅读”的感受和领悟。这是一道将阅读和写作有机结合在一起,以考查思想水平为核心,兼顾考查思维能力和语言水平的好题目。天津市自主命题以来,写作题目一贯清晰平实:“愿景”“有句话常挂在嘴边”“人之常情”“我说90后”“我生活的世界”——题题值得称道。到了“请从望远镜、显微镜、反光镜、哈哈镜、三棱镜中至少选择两种镜,结合自己的感悟,写一篇文章”就有点儿模糊,之后沦落成“给材料”的模糊题目。四年后,幡然悔悟,我必须点赞!
 
“给材料”写作题目的一个初衷是扩展写作空间,但是这个空间原本就是广阔无边的;实际,“给材料”写作题目只是模糊了写作思维原点。究其认识根源,无非还是把写作题目看成是一个圈子,混同于一道常识答题。“给材料”写作题目的另一个目的是防止考场写作的宿构套用,“宿构”无错也无法禁止,“套用”是人品道德问题,靠题目形式无法制止。写作题目要承担自身无法承担的责任,反而模糊了写作思维的原点,使阅卷失去标尺,只能人为规定立意角度。而阅卷的最佳立意角度,都违背题目材料。因为任何材料都体现传统与时尚的交融、碰撞、更迭,都在反映生活的发展中具有思辨价值。如果人为规定最佳立意角度,那所有题目,涵盖材料整体的最佳角度只有一个:答案是丰富多彩的;如果不规定,那角度将丰富多彩。写作题目想“解放天足”,阅卷实际须“削足适履”,造成了写作教学的纠结:注意力集中于审题,忽视了根本的写作思维和语言。写作题目是写作思维的原点,必须清晰。将“给材料”写作题目用于高考,是一种错误;辩清“给材料”写作题目的错误,是语文界的共同责任。
 
让我们用一篇考生作文里,描绘“阅读”的语句,结束对这道写作题目的评析:“旋亮光色柔和的台灯,掀开世界文学的经典;徜徉在章章节节,陶醉于字字行行;吟诵时齿颊生香,掩卷处潸然泪下;留连忘情其间,不知东方既白。”
 
【江苏卷】根据以下材料,选取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诗歌除外。
 
俗话说,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有人却说,有话则短,无话则长——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有时这是个性的彰显,有时则是创新意识的闪现。
 
[解析]这是一则“给材料”的写作题目,材料里隐含着话题:“有话则短,无话则长”。
 
这个话题虽体现着对传统的反思,但也有其渊源。“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当说时泼墨如水,不该讲时惜字如金”都表明,“话”之长短,不在于表面上的“有”或“没有”。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是不是“知己”,是不是“投机”;是不是“当说”、是不是“该讲”。材料对“有话则短,无话则长”做了明确的解释,还包含着多项提示:“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惟陈言之务去”;“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能言他人之不能言,敢言他人之不敢言”。很明显,材料对于“有话则短,无话则长”的评价是肯定的:彰显个性、创新意识。
 
对这个话题,考生可以同意材料的解释,也可以反对材料的解释;可以同意材料的评价,也可以反对材料的评价;也可以做出另外的解释,也可以有条件的肯定,做辩证的评价。
 
选材立意的角度也很宽广,当然不会仅限于说话。既然“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那么,别人已写的我不必再写,别人无字可写处我也许有字要写,也可以;以此推衍,别人已想的我不必再想,别人无心可想处我也许有心要想,别人已做的我不必再做,别人无事可做处我也许有事要做……这个“我”,也可以是个体或群体。
 
从另一个角度看,写作题目的原意是要求考生以“有话则短,无话则长”为话题写作,可偏偏不捅开这张窗户纸。模糊就出歧义:“俗话说,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只是引子,但是以它做话题写作也未为不可;或者从“俗话说”到“有人却说”的差异里,谈到生活中人的观念的变化、发展,大约也可以;或者由“有时这是个性的彰显,有时则是创新意识的闪现”,扯到“答案是丰富多彩的”,应该也符合逻辑。或者这样看:围绕“有话则短,无话则长”,这则材料先用“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对照,后用“别人已说的我不必再说,别人无话可说处我也许有话要说”来解释,再用“有时这是个性的彰显,有时则是创新意识的闪现”作评价,这表明,阐释一个见解,要多角度、多层面、言之有序,才有更好的效果,这样,您说行不行呢?……
 
在阅卷中,“给材料”写作题目带来的争议层出不穷,这些争议原本不应该出现的。曾有一次阅卷,很多阅卷人就命题人对题目的解释提出异议,命题人理屈词穷,只好解释为“试卷呈现”与“命题意图”相悖。可是,考生面前只有白纸黑字的“试题呈现”,他们如何去猜测与“试题呈现”相悖的“命题意图”?他们又为什么要猜测试题中并未呈现的“命题意图”呢?
 
江苏省高考写作题目有着优良的传统。当全国课标卷首倡的“给材料”写作题目风行全国时,江苏卷一直坚持“给标题”写作题目,这种对高考写作考查规律的透彻认识和务实态度,令我敬仰。江苏卷直到2013年,是全国最后一份皈依“给材料”写作题目的试卷,当年那篇特别雷人的“山洞中蜡烛惊扰蝴蝶”的材料,也让我想到江苏高考写作题目受到的惊扰。现在,前有2015年全国课标卷(甲、乙)对“给材料”写作题目“任务”规范的倡导,后有2016年北京卷(给标题)、上海卷(给话题)、天津卷(给话题)、浙江卷(给问题)的风起云涌,江苏卷写作题目回归传统完全可以期待。
 
【浙江卷】阅读下面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网上购物,视频聊天,线上娱乐,已成为当下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业内人士指出,不远的将来,我们只需在家里安装VR(虚拟现实)设备,便可以足不出户地穿梭于各个虚拟场景:时而在商店的衣帽间里试穿新衣,时而在诊室里与医生面对面交流,时而在足球场上观看比赛,时而化身为新闻事件的“现场目击者”……
 
当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越来越成为现实世界中的“现实”时,是选择拥抱这个新世界,还是刻意远离,或者与它保持适当距离?
 
对材料提出的问题,你有怎样的思考?写一篇论述类文章。
 
注意:①角度自选,立意自定。②标题自拟。③不少于800字。④不得抄袭、套作。
 
[解析]这是一个鲜明的“给问题”的写作题目,值得一赞!
 
看材料前两段,他和此前多年主流的“给材料”写作题目一样:第一段用“网上购物”“视频聊天”“线上娱乐”这三个例子,介绍“虚拟世界”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状况;第二段设想“在商店的衣帽间里试穿新衣”“在诊室里与医生面对面交流”“在足球场上观看比赛”“在现场目击新闻事件”这四个场景,介绍在不远的将来,“VR(虚拟现实)设备”创设的“虚拟场景”。
 
按惯例,材料之后应该是“要求”和“注意”了。我们比较了2015年和2016年浙江省高考语文写作题目的相关部分。二者的差异如下:
 
㈠2016年的材料增添了第三段:先归纳前两段的介绍:“‘虚拟’越来越成为‘现实’”,接着提出问题:拥抱、刻意远离、保持适当距离(实质也是“左、右、中”)?——2015年的材料之后,没有这一归纳和提问。
 
㈡2016年对作文的“要求”是:对材料提出的问题,你有怎样的思考?写一篇论述类文章。2015年对作文的“要求”是:综合上述材料,结合你的所思所感,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2015年“要求”的方向是模糊的,体裁是不限的;2016年“要求”的方向是明晰的,体裁是限定的。
 
㈢2016年提出的“注意”事项是:①角度自选,立意自定。②标题自拟。2015年提出的“注意”事项是:①自拟题目,选好角度,确定立意。②不得脱离材料内容及含义的范围作文。③明确文体,但不得写成诗歌。——正因为2016年的写作题目由“给材料”改成了“给问题”,明确了、清晰了,所以“注意”事项,也就少了好多婆婆妈妈的叮嘱,好像年轻了20岁,变得轻松透脱了。
 
明确、清晰的写作题目是不是会束缚考生的思维空间?当然不会。问题是明确的,选择是多项的:拥抱、远离、保持距离?面对生活中传统与时尚的碰撞、交融、呈递,也只有这三种选择。当然,如果在历史、传统、现实、时尚和未来中分别斟酌、推敲、选择、交叉;再在各种互不相同的具体“虚拟”现实中,具体分析,就会呈现出多姿多彩的思考——这有点儿像三原色和万花筒的关系吧?
 
题目限定“论述类文章”,是为了防止光怪陆离、不负责任的幻想纷至沓来。将考查重点落实到考生的思想水平,对生活、对生活运动的认识水平上,也值得称道。
 
【山东卷】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自己的感悟和联想,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行囊已经备好,开始一段新的旅程。路途漫漫,翻检行囊会发现,有的东西很快用到了,有的暂时用不上,有的想用而未曾准备,有的会一直伴随我们走向远方……
 
要求:①选准角度,自定立意;②自拟题目;③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④文体特征鲜明。
 
[解析]材料是用来提示的。试想,在材料之后,提出明确的标题“行囊”——或者抛开文学的装饰,标题“反思”——多么清晰明白。命题人的意图明明就在这“行囊”里,却偏偏不说破,不说开,不说明白。偏偏要犹抱琵琶半遮面,羞羞答答让你猜。
 
没有打开的行囊,里面到底装的什么药?看看?捉摸捉摸?“行囊已经备好”——是真的备好,还是自以为备好?开始一段新的旅程——不会是第一段旅程吧?那么,上一段旅程准备行囊的经验是不是发扬,教训是不是记取?路途漫漫,翻检行囊会发现——路途漫漫,用时不少,只有特意翻检行囊才会发现?有的东西很快用到了——用的时候不知道吗,一定要翻检总结时才想到?有的暂时用不上——是没用上,还是用不上?都是怎么估量出来的?有的想用而未曾准备——是想用,还是必须用?想用而不是必须用,想它做什么?想用又必须用,那怎么办?有的会一直伴随我们走向远方——一生吗?代代相传吗?结末的省略号更是绵绵不断,意味深长。
 
如果在一个明确的标题下,这些本用不着捉摸。但是,类似于全国课标甲卷抹掉了漫画的题目“进步与退步”一样,诸多细节就易于引发捉摸的兴趣。题目又要求“选准角度,自定立意”。那考生自然可以选准一个角度去自定立意了。你说,你选的那个角度不“准”,那我倒想起了一件不久前发生的事儿:
 
2012年陕西省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8月26日,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亲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消息和照片发表在媒体上。如果我们把它当作写作题目的材料,而不设任何标题、话题或问题,那么,潜在的“看准角度”应该是有关领导重视指挥事故抢险。但是,网民看到的是杨达才不合时宜的“笑脸”和佩戴的名表等问题。这一角度,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和“人肉搜索”。对此,陕西省纪委高度关注,及时进行了认真调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2013年9月5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达才案作出宣判,杨达才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面对同一个材料,发表材料认定的角度和网民关注的角度大相径庭。很难说哪个是“最佳”角度,但绝不能说哪个没有“选准”角度吧?您说,我说材料选准的角度,就是“行囊”;那我倒要问:您为什么不明白告诉我们呢?您说:为了防止宿构套用……我想我会哈哈大笑:考写作,要请阅读垂帘听政。这是一种怎样的心理暗示——在考生或进入大学,或步入社会时。要求他先揣测“老佛爷”的心思,而且以考试成绩作为要挟和诱饵?用意当然善良,结果未必如愿。
 
是不是定出标题就会限制思路呢?当然不会。我们都在人生的道路上,时代的道路上前行。行走中会准备、会获得、会失去、会损耗、会附着……吾日三省吾身,隔一段时日,更要主动反思“翻检”,为了以后的行走——思考、斟酌、珍惜、扬弃……
 
一个人如此,一个班级、学校、团队、城镇、国家、民族、政党……莫不如此。
 
在清晰的写作题目的窗口前,眺望广袤无垠的天地,寻觅自己熟悉的园地——发一番慷慨淋漓的议论,讲一个轻灵隽永的故事,写一篇情词并茂的散文,都应能得心应手吧!
 
纵观2016年十个高考写作题目,七分喜,三分忧。道路曲折,前途光明。我们对未来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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