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特别作出了“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的规定,尴尬的批评权终于获得“正名”。
新规出台引来不少网民的热议,有网友认为,能把班主任的权利明晰,写入文件,是重视班主任教学工作的体现,但也有网友深表无奈,认为文件并没有进一步的执行细则,遭遇落实难,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班主任心声:
现在批评孩子有点“难”
何老师在本地一家初中做班主任,说到批评,她认为这是作为一名教师的教书育人应有的权利。但现在批评孩子有点“难”,不少孩子是家里的“小皇帝”,父母非常溺爱孩子,甚至百依百顺,让一些孩子经不起批评、受不了挫折。有些孩子犯了错误,被批评了,就会想不通,甚至出现离家出走、自残、跳楼等极端行为,这样一来,无形中使老师压力增加,唯恐引火烧身,不敢批评,或者如何批评很难把握。
何老师说,有些孩子受到批评后,家长便找学校、媒体帮孩子 “理论”,做出过激言行,学校领导往往会息事宁人,无原则地批评班主任,让班主任道歉。还有的学校将投诉作为考评师德的重要指标,有些老师担心因批评“得罪”学生而下岗,索性做“老好人”。
质疑派
批评权虽获正名,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又获教育部“撑腰”,但有从事教学工作的网民直言——“对不起,我还是不敢批评学生”,赢得不少网友的回应。
质疑一:什么是批评权?
网友“是球迷的进来”直言,批评权这一说法不出还好,一出来肯定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批评权到底如何定义? “本来批评就 是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千百年来,师者,授知识与人,传道理与心,批评可以说一向是教师的权利。”对于“何谓适当的批评教育,何谓不适当的批评教育”,规定却一字不提,这是一个隐患。
质疑二:为何不对班主任作岗前评定
网友“披着橘皮的橙”说,“我离开中学都已经好几年了,不过回想当年读书果阵,老师批评学生是一种正常现象。我所在学校的老师比较文明,一般都是好言相劝学生的,好少动用暴力之类,但我知道,体罚、人身攻击学生,在一些不好的学校里是经常存在的。我觉得师德最重要。现在赋予班主任批评权,点解唔先对班主任、老师的人品作出上岗前评定?”
质疑三:批评权使用不当如何惩罚?
网友“野蛮女女”依然还记得小学一年级时被班主任痛骂是源于其他任课老师的误解。
“美术课上,班上的同学很吵,任课老师开始有点发怒。我当时就对自己说,糟糕了,老师生气了。然后那个美术老师看到我的嘴在动,认为我在骂她,把我揪起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这还不止,她还找到了我的班主任告状,班主任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我担任班干部的职务全部撤掉,后来还到我家家访,找父母聊天。当时我吓坏了。”
“野蛮女女”坦言,小时候被班主任批评的这段不快经历对她心灵的创伤至今还没有愈合,她现在从事的是一份经常需要交际的工作,但她却不敢在人多的场合公开说话,她的领导不理解,认为她不合群,却不知道,她有说不出口的童年阴影。
“野蛮女女”说,难道学生可以任由批评吗?批评不当又该如何惩罚老师呢?
质疑四:任课老师是否有批评权
网友Suki提出,班主任权利使用不当的情况比比皆是,规定也没有对这种现象作出惩罚的处理。Suki反问“就得班主任可以批评学生?咁其他任课老师呢?系咪要行驶批评权下下要去请班主任出面?系咪其他老师骂学生,学生可以告他们?”
质疑五:谁来安抚学生受伤的心灵?
网友“江边观渔火”说,老师可以批评学生,学生受伤的心灵谁来管?我读书的时候,曾经见识有老师骂学生,完全不讲道理的,而且语气又重又伤人,弄不好导致学生想不开就自杀了,我想,规定了班主任有批评的权利,是否也要规定班主任有安抚学生受伤的心灵的义务呢?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嘛,这样的条例出来,我觉得会有越来越多学生幼小的心灵受罪。
质疑六:学生是否有反驳批评权
老师有权利批评学生,那么学生有没有权利反驳老师的批评呢?
网友Sweetdream表示,“点解只想到老师不敢批评学生,而没有从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来考虑条例的制定?学生不听老师讲,背后的原因点解唔认真分析下,一定认为是学生的错。我为现在所有正在读书的学生感到悲哀。我孩子被老师骂的话,不是我孩子的错,我也一定会支持我孩子去反驳,孩子要学会的是讲道理,不是权力不平衡、利用权力去吓唬他人。”
赞成派
班主任自辩有理可依
在一片质疑声音中,网友“应声虫”是少数肯定批评权的网友之一,“从没到有,从默认到公开,从口头承诺到白纸黑字明文规定,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以后家长带着被批评的孩子,找媒体,找相关部门质问的时候,班主任自辩,也有理可依,未至于沦为弱势群体,有理说不得。”
专家点评:
批评是老师 应有的职责
班主任批评权“正名”了,是进步还是无奈?对此,佛科院教授安文江认为,这个规定很荒唐。
安文江认为,教育学生是教师天赋的权利,除了文化传授,鼓励该鼓励的,批评该批评的,是教师本来应有的职责,为什么这次教育部专门拿“批评权”出来独立规定?难道就意味着之前的教师没有批评权吗?况且什么叫做适当批评?规定也没有说清楚,乍一看,规定像是赋予教师名正言顺的权利,但因加上“适当”二字,却限制教师行为,给教师造成无形压力。
本来教育包括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现在失衡了,把过多的重心转到学校教育上,而学校又把过多的压力放在班主任上,如此造成的结果可能是班主任放弃批评权,继而本该批评的学生却失去了受教育成长的条件,后果是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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