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考正在举行。据6月6日《北京晨报》报道,教育部在考前提醒考生,在高考中的违规行为,除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外,还将被记入诚信档案。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教育部要求考生电子档案必须含有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录取时,招生考试机构须向高校提供违规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违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作为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民无信不立”。诚信之于高考的极端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因为这既关乎起码的考试真实,又关乎考试秩序以及这一秩序背后所内含的社会公平。
与此同时,我们知道,高考诚信并不局限于考生诚信、考场诚信。考生之外的其他一些部门和人员,比如,高考的组织者、管理者等,考场之外的其他一些高考环节,如报名、阅卷评分、录取等,也必须讲诚信。惟此,所谓高考诚信才可能充分完整,才可能真正“立”得起来。
检视近年来不时出现的高考不诚信现象,比如,高考加分造假、冒名顶替上大学、保送资格作假等等,不难发现,考生、考场的不诚信其实只是问题的一个侧面或一种表象,而真正的根源,恐怕还出在高考组织管理的各个流程以及高考制度本身的诚信度、公信力上。
以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一系列“高考加分造假”、“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为例,当事考生的不诚信固然难辞其咎,但是,如果没有一连串相关部门如户籍、招生、高校的配合、庇护、纵容,如果不是现行高考加分制度、录取制度本身存在一些漏洞和缺陷,如此瞒天过海的造假、冒名事件,岂能如此顺利地发生?
再比如近几年多次因高考作弊而闻名全国的吉林松原。当地之所以能酿成“产业化”的高考作弊态势,考场上考生抄袭几近明火执仗、如入无人之境,正在于当地若干部门和人员均不同程度地参与到这一“作弊产业”之中,共同“演绎”了高考不诚信,一些监考者、教育官员、警察等,都身陷其中。
诚信不仅是一种诉诸个人的道德品质,更是一种需要整个社会密切协作、共同营造支撑的社会责任。正因此,构建高考诚信,仅仅盯着考生、考场,单方面地由教育部“提醒”,远远不够。所有与高考相关的部门都是诚信不可或缺的责任人,都应该接受包括考生在内的全社会的诚信监督。(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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