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了《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小学管理规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
从白领到农民工,虽然不在家乡,却都为工作生活的“第二故乡”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在社会流动的大背景下,地方税收肯定有很大一部分来自非本地户籍人口。缴纳税收可获公共服务,外来人口在当地教育机构获得义务教育权益,理所应当。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部删除借读费的规定,是一种责任的回归。
然而,一些地方打着“捐资助学”旗号让借读费卷土重来,也提醒有关部门,需要提高政策执行力,不能听任一些地方、一些学校玩“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把戏,让穿上各种“马甲”的借读费把惠民政策变成“空头支票”。
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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