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频频,如何将监管落到实处
对教辅市场的管理与规范,相关主管部门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2001年就颁布了《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将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编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则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和发行秩序,明确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发行市场的准入门槛、管理重点、企业责任和处罚措施”。教育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然而,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教辅市场的乱象并未就此绝迹,而以一种畸形的方式顽强地存活着。新闻出版总署的一组数据显示,2010年共收缴、销毁各类非法出版和盗版教材教辅312.2万件,破获了河南新乡“9·03”盗版教辅案、山东梁山“9·19”盗版教辅案等一批重点案件。尚有辽宁沈阳“2·26”销售盗版教材教辅及工具书案、吉林辽源“11·21”非法出版教辅案等案件正在查办,其中,辽宁沈阳“2·26”案涉案盗版教材教辅超过1000万册,涉及20多个省份。
“一方面加大对教辅读物的质量检查力度,一方面加大对教辅出版发行市场中不规范行为的打击力度。”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应用理论研究室主任徐升国建议,将教辅读物管理纳入与中小学教材一样的出版体系中,并增设召回制度。“要改变教辅市场这种乱局,就要严格教辅质量检查,加大罚款金额,并将不合格产品及时向媒体通报,促使部分实力小且产品差的出版机构退出市场。”鲍红建议。
多管齐下,合力治理教辅市场
教辅市场治理的复杂性,在于其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环节多,需要多方合作,多管齐下,合力治理。根据《中小学教辅教材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及省级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和使用中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不久前,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务院纠风办、教育部就修订管理办法进行了协商,以纠正教材出版发行环节违规收费、加强教材出版发行资质管理、规范教辅出版物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向学校推销教辅材料。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曾在公开场合表示,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将修订并出台《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在中小学生教材教辅出版发行资质认定、从业要求、选题备案、总量控制、质量监管、市场监管等方面细化管理措施,增强执行中的可操作性。同时落实中小学教辅选题报备制度,开展教辅编印质量专项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
鲍红建议,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应大力规范教辅读物销售规则,减少行政干预和利益保护。“发行环节的巨大利益,让各利益集团卷入教辅市场并滋生腐败,不仅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也损害了出版和教育行业的形象。”鲍红说。 记者 柴葳 张东